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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项目申报】关于启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点提示:

1、个人申报:20211215日前。填写汇总表,交到学院,其他事项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申报工作。

2、学院评阅及反馈修改。20211230日前完成12311730前,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1份,《汇总表》的电子版交到社科处。

3、学校预审。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2022115日前将《专家审核意见表》反馈给学院。

4、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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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第一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与资助方向

(一)项目定位:一是坚持正确导向,特别是要反映我们国家在哲学与社会科学方面的主流趋势;二是要突出国家水准,因为这是在社科领域最高级别的项目,所以要从国家级别角度突出国家社科方面的水平,重点支持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资助方向:一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二是关系学科建设和学术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三是国内外的学术热点和前沿问题。


二、申报范围

各学院对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采取应报尽报的原则,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学院以外的申报人员按各自的学科归属,到相关学院汇总上报,社科处原则上不受理人个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填报

1)请根据所申报学科选择下载不同类别的申请书和活页。

1年度重点、一般、青年项目请填写附件2(适用于除教育学、艺术学外的其他23个学科),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务必依据《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2教育学项目请填写附件3(只适用于教育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页“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3艺术学项目已执行网上申报,预申报用的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4)格式与系统基本一致,字数请务必严格控制,否则复制进申报系统时,多余字数会自动切除;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页“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2)个人填写不同项目类型的汇总表(见附件234),20211215前发送电子版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报给社会科学处摸底统计。

(二)学院评阅

1、申报人填写相应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各打印1份(装订形式不限),按学院规定的时间上交汇总。

2、各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完成对选题、论证内容的评阅和反馈工作,在12311730前将评阅、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各打印1份,连同汇总表交到社科处。提交同时请对版式等形式进行严格把关。

(二)学预审

1)社科处组织专家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申请书的选题、课题论证、研究基础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2)社科处组织工作人员对照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予以认真审核。

3)社科处将《专家审核意见表》反馈给学院,申请人按照意见修改。


四、重要说明

(一)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将实行申报登记、评分制度,申报工作(含预申报)结束后,将公布各单位申报组织情况。

(二)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根据调研,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的通过率只有25%左右,会评通过率约为50%-60%。

(三)为保证申报水准,提高推荐率,社科处将根据专家建议,对不按意见修改,逻辑混乱、形式潦草、内容敷衍、草率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上报。

(四)请各单位务必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务必仔细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切实做好项目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五、预申报要求

说明:以下申报要求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推算,具体要求待2022年度正式申报通知出台后,再行通知。

(一)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35日之前的,或在3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已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所有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应为198735日后出生,确定月份和日期待其正式通知);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经费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

间接经费:重点项目直接经费预算为28万,间接经费为7万。一般和青年项目直接经费预算为16万,间接经费为4万。

(四)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联系方式

地 点:立德楼518

联系人:段斌、刘娅琴

邮 箱:hnkdskc@hnust.edu.cn

电 话:5829052658290107

社科处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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