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自科内网通知
MENU

转发: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湘潭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湘潭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岳塘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湘潭综保区产业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潭科发〔2021〕5号)、《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办理规程》(潭科发〔2021〕6号)等要求,开展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执行期2023年届满的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见附件3)。

  二、验收填报。

  1、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218.75.241.168:801/navigation.htm),按照项目填报模块要求,对照《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填报重点(一般)项目验收报告(含经费使用决算表)等内容(见附件1、附件2);需要中期评估的重点项目填报中期评估报告。

  2、进入“绩效管理”模块,填写问卷调查表(打印后加盖公章)。

  三、验收方式。书面验收或会议验收方式,必要时另行通知现场验收。

  四、学校工作进度安排

  1、资料填报:4月20日前完成。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录入项目验收相关资料。

  2、受理审查:4月26日前完成。各推荐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先后对项目验收报告、是否需提供科技报告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资料报送:5月8日前完成。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纸质资料(含其他证明资料)简装成册(见附件4)。重点项目一式三份,一般项目一式二份,经推荐单位盖章后,附问卷调查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无需装订)一份,报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

  4、结论汇总: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综合科室汇总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结论。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推荐单位依据有关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验收工作;

  2、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验收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诚信承诺书。凡涉及商业秘密的,请自行做好规避。

  3、对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191号)有关规定进行。

  六、联系方式

  1、相关科及单位咨询电话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58570303

  重大专项科                 58223700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58570307

  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58570302

  农村科技科                 58570305

  社会发展科技科             58266026

  市科技事务中心             58570083

  2、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咨询

  QQ群:812376488;481650186。

  附件:1.附件1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样表).doc(样表,含经费使用决算表)

        2.附件2-湘潭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样表).doc(样表,含经费使用决算表)

        3.附件3-2023年执行期届满市级科技项目名单.xlsx

        4.附件4-项目验收提交资料清单及补充说明.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0日


TOP